单位名称: 陕西天酬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肖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817304376500
2021年7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留侯镇正沟至高桥铺公路弃渣场建设项目拌合站、石料加工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以上事实有《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1年7月30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调查询问笔录》(2021年7月30日)及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严处。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或者优米体育官网下载安装手机版苹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留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留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2021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