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的《留坝县旧垃圾场无害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估会议结论意见,经局环评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大滩村沙湾沟,拟投资1399.57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留坝县旧垃圾堆放场设固定式垃圾压缩站1座,使用水平压缩机,配备15m3分体式垃圾箱2个,配备14t拉臂钩车作为装载车辆;采用密封式垃圾运输车将经压缩后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留坝县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垃圾转运完毕后,对场地进行土壤整治,恢复植被。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组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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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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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工程 |
垃圾清运 |
垃圾转运量5.42万m3,污染土壤转运量7621m3,运输量为172.8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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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工程 |
就近外购土方8851.6m3,其中换填土方7621m3,营养土1230.6m3,进行场地覆土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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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
设固定式垃圾压缩站1座,建筑面积682.76m2,对现有堆场垃圾及新堆存垃圾进行压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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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1台,5t装载车2辆,垃圾清运车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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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生产作业道路占地529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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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给排水 |
本工程在施工作业期间租用配备一辆洒水车,直接从市政管网供水。留坝县旧垃圾填埋场将车辆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排至收集系统。设置25m3污水收集池一座,污水经污水收集池集中收集后采用吸污车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转运周期为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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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从当地农用电网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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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工程 |
废气 |
采取洒水抑尘减少垃圾开挖工序粉尘排放量,控制运输车辆车速以降低运输扬尘产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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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在开挖过程产生的淋溶水和洗车冲洗废水等进行收集,采用吸污车运输至留坝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达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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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禁止鸣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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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工程 |
终场覆土恢复绿化(覆土、植树种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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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中,你单位应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本项目若存在建设内容及规模与报告表不符,必须立即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新进行环评文件的报批。
(二)对垃圾开挖面及运输车辆箱喷洒除臭剂,采用密闭车辆运输,避免开挖及运输过程中恶臭气体对场地周围及运输沿线居民造成影响。对进出场地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洒水,以降低扬尘对周边居民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标准,夜间(22:00--次日晨6:00)不得施工作业,若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应提前三天到我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经批准并公告后方可施工作业;采用低噪声运输车辆,进出场地禁止鸣笛,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
(四)禁止在雨季进行垃圾开挖作业,雨季时要用篷布覆盖垃圾开挖作业面,以减少雨水进入作业面增加渗滤液的产生量。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严禁外排;建设垃圾防流失及淋溶水收集处理设施;对于开挖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要全部集中收集,送往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专业处置,严禁排放。
(五)作业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随意破坏植被,严禁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六)严格管控环境风险,旧垃圾堆放场未建设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底层垃圾堆放多年,可能因发酵蓄积CH4、CO等易燃气体。为避免开挖过程中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操作职工的安全教育,禁止在旧垃圾场内使用明火和打火装置,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设施和急救物资。
(七)其他要求参照本环评报告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认真执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工时向县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四、该项目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留坝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31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6-3922012 传真:0916-3922012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司法路6号留坝县环境环保局管理科(724100)
